贵州:加强法治建设 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贵州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靠法治规范权力运行取得显著成效。
抓住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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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领导干部是关键。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贵州将法治素养、依法履职和加强法治建设情况纳入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年终述职全覆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防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同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事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重大行政决策。对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坚持有错必纠 政府行政行为不断规范
“各区(市、县)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和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存在问题的行政复议案件坚决做到"应纠尽纠"。”在贵阳贵安行政诉讼“两降一保”2023年3月工作推进会上,贵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张明勇表示,该市将对未出庭应诉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贵阳贵安积极作为,坚持有错必纠,助力提质增效。不仅贵阳贵安,全省都在不遗余力推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提高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两降一升”)。
“两降一升”已被纳入法治贵州建设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通过考核、通报等方式督促推动、压实责任,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省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率从2020年21.85%下降到2022年的5.33%,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20年45.40%上升到2022年的96.33%。
坚持多措并举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省政府认真执行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及时向省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695件、政协提案615件,省领导领衔督办53件,办复率、沟通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动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完成12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出台贵州省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实施办法,推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加强重点监管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坚持“投资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印发贵州省首部政府投资管理领域的政府规章《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作出了规定,夯实了政府投资管理的法制基础。制定印发《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明晰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工作的具体措施,为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效提供了制度保障。在项目决策评估和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政府投资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的要求,确保政府投资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领域。严格项目概算审核、控制、调整,遏制不按批准内容建设、超概算建设等情况,推动项目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规办理。系列配套措施的出台,形成了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决策、运作、监管的“1+3”制度体系。同时加大线上监管和现场督导力度,并对投资项目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各级发改部门权限内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常态化管理,有效补充传统监管手段短板,进一步提升项目监管效能。(贵州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