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社保补缴需要什么条件 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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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上限22941元;下限3958元
失业保险:上限19791元;下限1720元
工伤保险:上限无;下限是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费率之积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5%;个人8%
医疗保险(含生育):一档单位6%;个人5%;二档单位5%,个人0%
失业保险:单位0.8%;个人0.2%
工伤保险:单位0.1%-0.6%;个人0%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各发卡银行营业网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华润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
珠海社保补缴需要什么条件?要什么材料?
补缴条件
用人单位申请为职工补缴应参保而未参保期间社会保险费的。
补缴材料
一、《珠海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单位经办人为补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职在参职工或补缴职工本人,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三、以下各项材料之一:
《劳动合同书》原件以及《银行个人账户工资/收入明细》原件(须含补缴月份工资发放流水并加盖银行印章);
《劳动合同书》原件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须含补缴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记录);
《劳动合同书》原件以及《就业登记信息》原件(须加盖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即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或镇(街)人社所专用章);
人民法院、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实施劳保监察的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已生效的文书原件。
补缴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前台办事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前台办事窗口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待符合条件后,再重新申请。
获取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向申请人送达核定结果。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