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热点评!规范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行为 ——访市燃气行业专家库专家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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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在使用燃气时,要正确使用瓶装液化气,规范用气环境和燃气设施,建立健全并落实用气设施管理及用气使用安全责任制。”6月26日,市燃气行业专家库专家申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餐饮企业要通过查隐患、堵漏洞、防事故、保安全等措施,进一步做好燃气使用安全管理。
确保用气环境和设施的安全是首要条件。“根据规定,餐饮用户禁止在公共用餐区域和中大型商店建筑内的厨房设置液化天然气钢瓶;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储存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瓶装液化气用气场所内禁止使用其他火源;液化气钢瓶禁止倒放或倒置使用,严禁用明火或热水加热、太阳暴晒、敲击、碰撞钢瓶。”申浩说。
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基础上,应当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包括报警切断装置及减压阀等,报警器安装在距离气源水平不超过1米且距离地面不超过30厘米处。燃气灶具必须具备熄火保护功能。
液化气钢瓶应为正规资质厂家制造、原始钢印清晰,出厂标识环、定期检验环在有效期内且生产年份距今不超过12年,同时具备“二维码追溯标签”并能正常识别钢瓶制造、检验和充装信息。
“用气单位必须与供气单位签订用气协议,建立完善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和燃气泄漏应急预案。”申浩指出,用气单位负责人、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瓶装液化气的危险性及安全措施,落实专人每天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要主动接受供气单位的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对安检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养成良好的用气习惯,停止用气后及时关闭阀门,定期使用肥皂水对燃气管线进行漏气检查,严禁使用明火查漏。
当发现瓶装液化气泄漏、着火时,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开窗通风,及时疏散人员,严禁动用明火、启闭电器开关、通信等设备,避免产生静电火花引发事故,同时立即到户外安全处拨打供气企业维修电话或报警。(记者 王 宠 实习生 王聪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