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今亮点!跨界共治“一江清水”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复制推广
长三角地区湖荡密布,跨界河湖数不胜数。流动的水域,管辖不清是最为常见的问题,也是跨界水体治理要直面的难题。建立轮值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跨界水体污染协同治理、制定跨界区域水质监测方案、开展跨界河湖区域联合执法……在前不久举行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上,沪苏、苏皖生态环境部门正式签署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这是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复制推广的生动案例,在不破行政隶属关系、涉及多级多个行政主体的框架下,携手推进跨界水体一体化共保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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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元荡。孙中钦 摄
携手治水 缘起示范区
跨界水体联保共治,要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联合河湖长制说起。早在示范区挂牌之初,跨界水治理已经是沪苏浙交界地的重要议题。示范区内47条跨界河湖首批73名联合河湖长受聘上岗,开启了青吴嘉三地联合治水的篇章。
2020年9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印发,以示范区和协调区47个跨界河湖为重点,建立六大领域13项具体工作机制,为示范区在重点跨界水体的联合保护和协同治理上确立了共同准则和制度框架。
三年来,以“一河三湖”等为重点,示范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各项制度持续深化完善,基于联合河湖长制的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五大机制”不断健全。同时,两区一县在跨界水体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防控、数据共享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探索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路径。
今年5月,《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印发实施,系统总结了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做法经验,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在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复制、推广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
日前发布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显示,2019至2022年,示范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其中,2022年,示范区96.2%水质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优Ⅲ类),比2021年比例上升11.6个百分点,比2019年上升21.2个百分点;2022年,示范区内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优Ⅲ类标准。
美丽河湖 示范长三角
经过近三年实践,围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的制度创新,示范区积累了丰富经验且成效显著。如今这些宝贵经验,将在沪苏、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中得到充分复制借鉴。
此次沪苏、苏皖生态环境部门分别签署《沪苏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沪苏、沪皖将按照地方特色,在不破行政隶属关系、涉及多级多个行政主体的框架下,共同推进跨界水体一体化共保联治。
备忘录明确,沪苏、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将参照示范区工作经验,建立轮值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跨界水体共保联治相关事项;强化跨界河湖周边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工业和园区、船舶、港口码头等污染治理,共同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推进跨界水体污染协同治理;加强跨界水体水质监测站点的统筹布局和联合监测,共同制定跨界区域水质监测方案,形成水环境监测一张网;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湖巡查,视情开展跨界河湖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有序推进跨界水体现有监测信息共享、并逐步扩大共享范围。
同时,备忘录也根据当地双方的共同需求进行了深化,比如沪苏交界地区将共建美丽河湖纳入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工作、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特别强调技术帮扶,进一步丰富了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的内容。
新民晚报记者 毛丽君